在地新聞

中日韓台為子女取名的規定

2026-06-01

波新聞-戴貴立/專題報導

最近韓國憲法法庭駁回一對父母為女兒取名「婡」的訴訟! 因為韓國法律規定,取名字僅可在政府規定的 9389字範圍內!婡,不在其內!因此戶政機關否決!這對父母不服,一路上訴到「憲法法院」!依然不准!

出於好奇,一位語言學教授查詢,發現「東亞儒家文化圈規定,中日韓台都有限制取名範圍!」原則上,常用漢字方面,中國8105 字,日本2999字,韓國9389字,台灣彈性大範圍最廣!辭海、辭源、康????字典、教育部國語字典四者,字典上的單字均可使用!

為子女取名字,多為祝願小孩子健康長壽智慧富有!故少用冷僻、罕用字!

另外中韓以往有避諱規定,為表示尊重,禁用君王名字!我國古代避諱有三要件:「為尊者諱,為賢者諱,為親者諱」這是《公羊傳》裡面提到的,是中國古代儒家倫理與歷史書寫的特殊傳統。它的核心精神是在面對地位尊崇、賢能或有親屬關係的人時,基於尊敬、維護其尊嚴與倫理綱常,採取「有所隱瞞或迴避」的態度。

所以君王不得不用冷僻名字,以免造成人民不便!例如:朱厚熜(嘉靖)旻寧(道光)載湉(光緒)等,朝鮮世宗李祹,正祖李祘也是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