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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缺工│基層過勞

2026-08-26

【視傳媒記者林秀貞、邱水文 台北報導】

    面對法院、檢察機關案件量持續增加,基層司法人員卻長期面臨人力不足、工作負荷沉重及過勞等問題。立法委員陳昭姿與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25日偕同司法人員基層代表,在立法院舉辦「突破總員額法魔咒,挽救基層司法人員過勞危機」記者會暨公聽會,要求政府正視基層人力缺口,重新檢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對司法體系造成的限制。

圖說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25日偕同司法人員基層代表,在立法院舉辦「突破總員額法魔咒,挽救基層司法人員過勞危機」記者會暨公聽會。 (攝影記者╱邱水文 賴耀凱 翻攝)

陳昭姿表示,司法第一線目前已承受龐大案件量及人力不足的雙重壓力,書記官、法警及監所管理員等基層人員長期超量工作,若不從員額、待遇及工作環境等面向改善,恐進一步影響司法運作與公共安全。

她指出,書記官首當其衝,尤其詐欺案件大量增加,工作量持續攀升,新北地院曾開出71個書記官缺額,最後僅有2人報到,凸顯司法基層職缺面臨嚴重人才流失問題。陳昭姿認為,除了改善薪資及勞動條件,更應從根本增加司法基層員額,避免法院、檢察機關因人力不足而影響正常運作。

至於法警部分,陳昭姿表示,第一線法警肩負法庭秩序、戒護及司法安全工作,同時也承擔一定程度的暴力及執勤風險,但目前法院組織法修法方向,主要針對正、副法警長職務列等進行調整,基層法警卻未同步改善。她強調,司法改革不能只提升管理階層,基層法警的職等與待遇也應一併檢討。

圖說︰  陳昭姿表示,司法第一線目前已承受龐大案件量及人力不足的雙重壓力,恐進一步影響司法運作與公共安全。 (攝影記者╱邱水文 賴耀凱 翻攝)

監所管理員同樣面臨嚴峻的人力與工時問題。陳昭姿指出,隨著收容人數增加,戒護比已達111.7,基層人員每月常態加班約6080小時,工作環境又相當悶熱。她表示,連基層人員希望自費穿著風扇衣以降低高溫工作風險的要求,都曾遭到否決,而戒護津貼多年維持4,500元,與工作風險並不相稱。

陳昭姿要求政府增加監所人力,並將戒護津貼比照警消調升至9,700元,同時保障約僱人員權益及落實高溫作業防護措施。她強調,司法正義不能建立在基層人員犧牲健康的基礎上,人事總處不應再以總員額法作為限制人力補充的理由,政府應正面回應「補足人力、合理給付」的要求。

台灣公務員革新力量聯盟常務監事王鐘銘則表示,《總員額法》已施行多年,但政府法定責任及公共服務需求不斷增加,現行固定總額的人力框架,已逐漸與實際行政需求產生落差。

圖說︰   新北地院曾開出71個書記官缺額,最後僅有2人報到,凸顯司法基層職缺面臨嚴重人才流失問題。(攝影記者╱邱水文 賴耀凱 翻攝)

王鐘銘指出,當正式員額受到限制,工作並不會因此消失,最後往往轉由加班、約聘、承攬、委外或專案人力承擔,表面上控制了正式公務員人數,實際工作及人事成本卻只是轉移。他認為,未來應以公共任務、工作負荷及風險評估作為人力配置依據,再透過預算制度決定政府真正需要負擔多少人力成本。

他主張,政府人力不應先由《總員額法》設定一個全體人數上限,而應回歸預算責任,由各機關依業務需求提出人力及經費規劃,再由行政院依財政能力及政策優先順序進行配置,最後交由立法院審議預算,並透過審計及績效制度進行後續監督。

王鐘銘認為,目前公務機關增加人力本來就必須具備組織法規依據、職缺及預算,還須經過行政院及立法院預算程序,若再加上一層總員額限制,等於形成多重管制,即使實際業務確有需求,也可能因員額上限而無法補人。

圖說︰  陳昭姿強調,司法改革不能只提升管理階層,基層法警的職等與待遇也應一併檢討。(攝影記者╱邱水文 賴耀凱 翻攝)

他也指出,不同政府機關面對的工作量及風險並不相同,人口老化、詐騙、資安、社會福利及防災等公共需求不斷變化,若以單一總額框架分配人力,容易造成真正需要人力的機關反而無法補足。

對此,王鐘銘主張改革方向應朝取消中央政府整體及各類別法定員額限制發展,由各機關提出實際人力及預算需求,再接受行政院、立法院及審計機關的財政與績效監督。他強調,這並不是讓各機關可以無限制增聘人員,而是將管理方式從「控制人頭」轉為「控制用人成本與財政責任」。

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建曄表示,書記官長期承擔不斷增加的行政及案件處理工作,從全案掃描卷宗到公開書類等業務,隨著制度及法規調整,基層行政負擔持續增加。

圖說︰ 台灣法警工作權益促進會則針對《法院組織法》修法表達疑慮 (記者╱林秀貞 翻攝)

陳建曄指出,許多書記官不僅需要加班完成工作,下班後還要值班,甚至出現加班時數無法完整申報的情況。另一方面,資深人員陸續離開,年輕人報考意願下降,錄取後未報到的情況也逐漸受到關注。

他表示,當一名書記官必須長期承擔相當於兩個人的工作量,問題已不是個人能否承受,而是整體司法體系的人力配置出現危機。司法品質不應依靠基層人員無限延長工時來維持,政府應補足書記官缺額、降低工作負荷,並提供合理的勞動報酬,才能留住司法第一線人才。

台灣法警工作權益促進會則針對《法院組織法》修法表達疑慮。該會表示,目前修法方向主要調升正、副法警長職等,但每天實際在法庭及司法場域執行戒護、維安工作的基層法警,待遇及職等卻沒有同步調整。

該會認為,若僅提高主管職等,無法真正處理基層法警人力流失及司法安全問題,因此提出三項訴求,包括反對僅調整主管職等的修法方式、全面提升一般法警職等,以及明定法警執法權限,以強化院、檢安全及基層執勤保障。

中華民國法警協會榮譽理事長詹彥峰也表示,基層法警長期負責法庭秩序、戒護及司法安全等重要工作,目前多數法警職等為委任第三至第五職等,升遷管道相當有限,部分人員服務約1516年便已達年功頂,形成長期服務卻缺乏升遷發展的困境。

詹彥峰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及相關機關正視基層法警的升遷瓶頸,研議調整職等、建立暢通升遷制度及專業職務發展機制,讓具備能力與經驗的法警能看見職涯發展空間,同時提升工作士氣及司法整體效能。

在矯正機關部分,台灣獄政工作權益促進會代表謝仁方表示,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所涉及的健康權保障,並改善排班制人員人力不足及留任困難問題,台灣獄政工會提出三項訴求,包括提高危險津貼、建立加班補償倍率,以及透過修法突破總員額限制。

謝仁方進一步主張,矯正機關員額應獨立處理,可考慮列為「第六類」,依實際戒護需求設定合理員額,或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及公立醫院醫事人員,排除於總員額法限制之外,以回應矯正機關長期存在的人力不足問題。

與會團體共同強調,法院、檢察機關及矯正體系的基層人員,都是司法制度實際運作的重要支柱。面對案件增加、工作風險升高及人力流失,若持續以有限員額要求基層承擔超量工作,不僅影響人員健康,也可能衝擊司法品質及整體公共安全。

此次公聽會各基層團體也再次呼籲政府正視第一線工作現況,重新檢討《總員額法》的人力配置機制,從增加員額、改善待遇、合理工時及完善職涯制度等面向著手,讓司法體系不再以基層人員長期超時工作作為維持運作的代價。